广东印发实施意见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精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数据治理、数据赋能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协同发展等方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提出20条政策举措。
《实施意见》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推进全省统一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据要素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到2030年,广东数据要素治理体系趋于完善,数据基础设施更加集约智能,数据要素流通顺畅高效,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多元繁荣,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探索推进数据产权制度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推动数据流通前合规登记。同时,建立健全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探索建立省、市两级公共数据运营机制。引导企业、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建设行业数据空间。加强数据各参与方合法权益保护。
构建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从四个方面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健全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方面,建立数据流通和交易规范及监管规则,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合规管理认证制度。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方面,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完善体系架构,鼓励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流通、交易,推动政府通过数据交易场所开展数据采购活动。加强与省外数据交易场所、平台合作,实现数据产品“一所挂牌,多地同步发布、同步展示、同步交易”。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方面,培育一批数据经纪人、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探索数据托管、融合增值、数据抵押等数据金融新业态。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基础运营体系方面,建设集约高效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探索构建完善个人和组织专属数字空间,探索建设数据综合业务网。打造公共性、公益性可信数据空间,构建面向行业的高质量中文语料数据库。
构建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收益合理分配机制。同时,科学合理评估数据要素价值,探索数据要素价值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引导数据资产入表,研究制定数据要素价值评估指南。
建立健全数据要素治理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创新政府数据治理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有序引导和规范发展的作用,守住安全底线,明确监管红线。加强数据资源“一网共享”体系建设,健全数据目录清单,建立数据联管联治机制。同时,压实企业数据治理责任,发挥社会协同治理作用。
提升数据要素
赋能高质量发展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赋能实体经济发展与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面向重点领域建立产业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产业集群可信数据空间,推动产业数据进场合规流通。鼓励打造数字园区,建设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同时,促进县城高质量发展,依法依规加强县域经济、特色主导产业、重点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等数据的汇聚和治理,赋能数字乡村建设,发挥首席数据官作用。此外,构建新型智慧城乡治理模式,持续深化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建设,建设“块数据”应用,赋能基层治理。大力提高智慧城市发展水平。
构筑粤港澳大湾区
数据协同发展新范式
《实施意见》提出,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机制。支持在科技、医疗、金融、教育、文旅、交通、电子商务等领域,探索建立科学规范认证制度、数据出境标准合同规则、安全评估标准等。探索建立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便捷机制,构建多渠道、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机制。同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协同与交流。支持深圳等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探索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打造数据要素市场“湾区模式”。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推动“国际数据传输枢纽”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节点建设,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合作区建设国际数据专用通道。支持广州建设国际信息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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