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山东省大数据分析与创新应用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

——第二届山东省大数据分析与创新应用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相关参赛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技能型人才强省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促进山东省数字化复合人才队伍建设,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技能人才,决定举办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山东省大数据分析与创新应用职业技能竞赛,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会、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

承办单位: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

支持单位:厦门网中网软件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安排

线上说明会:2023年11月15日

比赛时间:2023年11月25日

三、竞赛规则

(一)大赛赛项:会计技能赛项、智能财税技能赛项

(二)大赛组别:职工组、学生组

(三)大赛形式:个人赛(职工组)、团队赛(学生组)

(四)参赛对象:企事业单位从事财税岗位的劳动者,山东省内中职、高职、职教本科、本科院校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可根据对应赛道进行参赛。

(五)竞赛报名要求

1.由各参赛院校及各参赛单位统一报名参赛,学生组以团队赛形式进行参赛,每个参赛院校的每支队伍由4名参赛学生构成;职工组以个人赛形式进行参赛。

2.各参赛院校及各参赛单位需至少指派1名教练,最多不超过2名教练(教练不能为参赛选手),负责竞赛的协调及指导工作。

3.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4.选手报名时除提供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外,还需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职工组报名选手需提供单位缴纳的3个月有效社保明细,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报名单位一致;学生组报名选手需提供学生证及学生在校学籍证明。

5.竞赛组委会将在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后,各代表队的领队、教练和参赛选手名单不得更换。

四、奖项规则

(一)奖项设置

1.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突出贡献奖。

2.团体奖(学生组):大赛团体奖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照各代表队(单位)在决赛中的团体成绩排名授予团体奖项,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获奖比例分别为决赛参赛代表队(单位)数量的10%、20%、30%。

3.个人奖(职工组):按照参赛选手在决赛中的个人成绩授予个人奖项,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分别为大赛参赛选手人数的10%、20%、30%。对获得团体奖项的代表队教练颁发优秀教练奖。

(二)奖励办法

为获得本次大赛团体奖的代表队和个人奖的选手颁发证书;对获得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选手授予奖牌。

对在本次大赛中表现突出的职工组参赛选手的第一名,由大赛组委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荣誉。

五、报名方式

于2023年11月22日前,填写参赛报名表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jnxl2023@126.com。报名时需提交参赛单位、教练(指导老师)及参赛选手的相关信息。

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其余费用自理,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精心筹备好比赛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比赛。

六、其他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属大赛组委会。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山东省大数据分析与创新应用职业技能竞赛规程.docx

 

 

                                              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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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11-14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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