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山东省大学生数据分析与创新应用大赛商务数据分析赛道的通知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的通知》(鲁科协发〔2024〕7号)的要求,2024年“山东省大学生数据分析与创新应用大赛商务数据分析赛道“正式启动。本赛事为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教育厅、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的第十六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赛事活动之一,现将山东省大学生数据分析与创新应用大赛——商务数据分析赛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大赛目的
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紧密融合,企业数字化转型进入全面系统化阶段,以提升学生数字素养和商务数据分析技术技能水平、培育工匠精神为宗旨,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技术领域的新要求,以解决企业数字化转型后一线的实际问题、促进院校进行教育专业建设和数字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数字技术技能人才为导向,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设置比赛内容,考查选手商务数据采集、清洗、分析与可视化的流程、方法和工具等知识,市场、客户、经营调查,数据处理、分析、报告与经营方案研撰等通用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市场、客户、经营意识,数字商务、数据营销思维等素养,来检验、展示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改革成果,促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创融汇,满足产教协同育人目标,引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发挥大赛对教育的“树旗、导航、定标、催化”作用,激发和调动行业关注和参与专业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提升院校应用专业人才培养水平;以赛促教、促学、促进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 组织机构
(一)承办单位: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
(二)承办院校: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烟台职业学院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三)技术支持:厦门网中网软件有限公司
3. 大赛内容
1.数据思维与职业素养。
2.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实战。
通过考核数据采集、数据预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全面考察参赛选手商务数据分析方法与工具应用能力。
4. 参赛要求
1. 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山东省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在校大学生。
2. 组队要求
1. 参赛队伍须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可跨校组队,参赛选手通过所在单位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名义的报名。
2. 参赛选手以不超过4人的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5. 报名方式
1. 省科协网站报名
参赛选手在山东省科协(www.sdast.org.cn)网站,选择首页专题专栏中大学生科技节模块后,选择大学生科技节赛事报名板块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大学生科技节赛事报名板块选择赛事报名,登录注册成功的账号,点击左侧菜单栏“大学生科技节赛事服务系统”,点击“个人报名信息”,选择赛事列表中的赛事进行报名,提交后报名成功。最终报名以省科协网站报名信息为准,没有在省科协网站报名的,不参加评审,报名无效。
2. 初赛校内选拔
同一院校可以同时报名多个赛道,校内初赛选拔阶段不限队伍数量,每所院校每个赛道经校内初赛选拔后报送不超过3支决赛代表队参加决赛。
3. 决赛选手审核
决赛代表队将本院系盖章的《大学生数据分析与创新应用大赛决赛代表队信息表》扫描件,按照赛前公布的竞赛指南文件要求,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中,邮箱:1523502749@qq.com,大赛组委会以此作为决赛参赛信息审批的依据。
4.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2024年9月10日
6.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 优秀指导教师”等奖项。
一等奖:荣誉证书,奖项数量不超过所在组别参赛团队数量的5%;
二等奖:荣誉证书,奖项数量不超过所在组别团队数量的15%;
三等奖:荣誉证书,奖项数量不超过所在组别参赛团队数量的30%;
优秀组织奖:根据参赛院校组织报名、参赛人数等指标评比产生。
优秀指导教师:按照指导教师指导的参赛团队获奖成绩评比产生。
说明:上述一、二、三等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由承办单位颁发。赛事结束7个工作日后,参赛选手可在山东省科协网站的“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模块的证书查询功能下查看获奖信息并下载获奖证书。
7. 版权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无著作权争议。
2、参赛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和相关荣誉,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8. 申诉与仲裁
(一) 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仪器,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做法等,均可提出申诉。
2. 申诉时,应通过网络递交由参赛队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扫描件发送给组委会邮箱 shandong_bdjs@126.com,联系电话15688415763,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 申诉时效:本轮次竞赛结束后 1 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
4. 申诉处理:仲裁工作组受理申诉,收到申诉报告之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1.大赛组委会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和比赛结果的公平、公正。
2.大赛组委会根据收集并经核对的证据、证词,按照合法的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和仲裁。
3. 参赛队伍不得因提起申诉或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比赛不因申诉事件而组织重赛。
十一、参赛须知
(一)参赛队伍须知
1.参赛队伍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队伍名称,名称字数不多于10个中文汉字,要求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名称;鼓励跨专业组队。
2.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院校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决赛报名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选手缺席比赛按照0分处理。
3.按时将相关比赛材料提交组委会,过时按弃权处理,且提交后不能再次修改。
4.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3.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4.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队伍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5.指导老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十二、联系方式
刘老师:13850051550
曹老师:15965777670
邮箱:1523502749@qq.com
QQ/微信群:54552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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