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25〕19号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十三届市委第161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数据为驱动的新质生产力,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苏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1030”产业体系建设,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以推动数据高质量供给、高效率流通和多样化应用为目标,加快构建创新引领、主体集聚、支撑有力、协同发展的数据产业集群,为苏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市数据资源价值充分释放,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数据产业全链条布局初步构建。

——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数据相关产业规模力争达2000亿元,产业年均增速超20%,引育数据产业经营主体达1000家,数据交易机构累计交易额突破20亿元。

——要素资源高效供给。推动开放数据目录达10000个,打造不少于500个典型数据产品,建设形成不少于300个高质量数据集,数据交易机构累计登记数据产品超2000个。

——数智融合创新突破。力争引育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基础大模型1个,垂直领域大模型市级培育数突破300个,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国家级备案数突破50个。

——发展保障持续夯实。统筹建成智算算力规模达20000PFLOPS,新增数据领域标准规范20项以上,建成不少于10个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到2030年,全市数据要素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数据产业化水平和产业链竞争能力显著提升,“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推动构建特色鲜明的数据创新应用先行区、数据产业集聚区和“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全面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全国影响力的“数智之城”。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1.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强公共数据治理,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机制,依法依规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构建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引导用数创新,赋能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基础上,研究探索个人数据确权授权和合规利用机制。

2.优化安全合规流通体系。研究数据“采存算管用”管理规则,探索“沙盒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利用。强化数据安全治理,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发挥苏州互联网法庭、苏州数据资源法庭先行优势,深化数据安全合规工作站建设成效,推动打造苏州数据资源检察办公室,加快设立数据资源仲裁中心,构建全方位数据治理司法、法律服务保障体系。

3.持续完善标准规范体系。积极参与国家、省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基础设施等标准规范研制,鼓励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标准制定、宣贯和应用推广,提升数据要素标准化发展水平。加大数据产权保护、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数据跨境流动等创新研究,支撑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到2027年,全市新增数据领域标准规范20项以上,形成一批国家、地方和行业数据标准示范样板。

(二)夯实数据资源供给能力

4.加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组织实施全市数据攻坚行动,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高质量编制数据资源目录,梳理高频重点数据清单并滚动更新,推进公共数据综合治理和整合共享,制定公共数据年度开放计划。依托一体化公共数据底座建设完善“苏在线”专区,推动数据直达基层。深化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丰富数据产品供给。积极争取国家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试点。到2027年,推动开放数据目录达10000个。

5.构建企业数据资源体系。引导国有企业、大型企业设立人工智能和数据管理部门,鼓励设置首席数据官,推动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探索在国有企业中开展数据资源登记。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探索建设企业数据空间,引导行业龙头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开放数据资源,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建设、开放、复用高质量数据集,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利用创新模式。

6.营造行业数据资源生态。探索发挥产业互联网平台、工业大脑等数据汇聚和辐射作用,盘活重点行业数据资源。深化工业数据资产登记苏州节点建设,推动打造城市级工业数据空间。鼓励工业制造、医疗健康、文化旅游、教育科研、交通运输、金融服务、体育服务等数据富集行业以及“数据要素×”重点领域建设行业共性数据资源库。探索建设行业数据空间、行业数据开放社区,构建具有市场导向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聚焦大模型研发和垂直应用,探索打造一批通用和专用语料库,推动构建多层次语料支撑体系。

(三)促进数据资源流通转化

7.深化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加大数据可信流通技术运用,打造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数据流通交易环境。建立健全场内数据产品供需对接机制,完善数据资源对接、应用场景征集、数据产品发布承销等服务。支持智能制造、金融服务、医疗健康、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领域企业进场交易,提升数据流通交易活跃度。探索利用数据空间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合作,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8.提升数据交易机构能级。落实全省数据交易制度要求,加强省市协同联动,支持数据交易机构打造行业特色交易专区,鼓励场外数据交易平台、数据空间接入专区,构建多层次数据交易体系。推动公共数据产品、国有企业数据产品、人工智能垂直领域大模型、数据集等多元化数据产品挂牌交易。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强与国内其他数据交易机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的互认互通。到2027年,全市数据交易机构累计登记数据产品超2000个,累计交易额突破20亿元,整体发展水平跻身全国数据交易机构第一方阵。

9.探索数据要素价值转化。推动构建数据资源价值评估服务体系,持续拓展服务效能,支撑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与价值转化。依法依规探索推进数据资产评估、入表等工作,鼓励探索数据资产融资授信、数据保险、数据信托等产品和模式创新,助力数据要素价值开发。探索构建公平、高效、激励与规范相结合的数据要素价值分配机制,保护各参与方的投入产出收益。

(四)深化数据要素开发利用

10.拓展数据要素应用场景。以“智改数转网联”为牵引,推动工业大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深化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建设,打造全市金融数据应用“唯一出口”。强化数据赋能政务服务创新,助力“高效办成一件事”。鼓励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积极参加“数据要素×”大赛、长三角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推动以赛促用、成果转化。加大对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医疗健康、教育科研、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数据挖掘,打造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的“数据要素×”应用场景。支持基于场景的创新应用开发与落地,促进实数深度融合,助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11.推动数据赋能千行百业。深化“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促进数据产业与人工智能产业双向协同,大力发展“数据即服务”“知识即服务”“模型即服务”等新业态。紧抓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契机,加快建立门类齐全、专业度高、落地性强的行业大模型体系。探索“数据+技术+场景+资金”方式,鼓励企业开发、应用行业大模型,做精做强垂直领域大模型。加快国有企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创新,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到2027年,力争引育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基础大模型1个,垂直领域大模型市级培育数突破300个,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国家级备案数突破50个。

12.培育数据要素特色品牌。聚焦数智技术融合应用,推动国家新材料大数据中心主平台、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实验室、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高质量发展。依托数字金融先发优势,加快推进江苏省数字金融重点实验室、江苏省人工智能金融应用实验室建设,推动构建数字金融创新发展生态。积极推进国家全面创新改革揭榜任务,创新以场景应用为基础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模式。挖掘“小巧灵”数字化应用等特色项目场景,积极推荐申报国家和省“数据要素×”典型案例、重点联系示范场景。到2027年,打造不少于500个典型数据产品。

(五)强化基础保障和技术创新

13.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数联网)试点。积极融入国家“东数西算”战略布局,打造国家级核心算力枢纽集群。推动苏州市人工智能算力中心、苏州市公共算力服务平台等建设,发挥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等引领效应,助力通算、智算、超算、量算等多样化协同发展。加快打造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星火·链网”超级(骨干)节点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支持苏州国际数据港探索构建跨境数据空间。到2027年,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全市统筹建成智算算力规模达20000PFLOPS。

14.探索数据要素技术创新。加强区块链、隐私计算、人工智能算法、数据空间、数联网、数据标注等数智技术研究与技术攻关应用。发挥苏州实验室以及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创新策源作用,推动数据领域原创成果在企业率先验证、中试和转化应用。持续深化“揭榜挂帅”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推动产学研用融通创新。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推动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链条延伸。

15.完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地方征信机构与数据企业开展产融精准对接,推动科创金融、绿色金融等业务场景创新。加快语言计算、智能计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技术赋能和产业应用。加大对高性能算力供给企业和算力应用企业的精准支持,降低算力供需双向成本。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依托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绿色通道,推动数据领域高价值专利快速授权,提升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六)优化数据产业发展空间

16.统筹数据产业规划布局。立足各县级市(区)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推动工业园区聚焦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数据要素,相城区聚焦智能车联网、智能建造、数字金融,昆山市聚焦元宇宙、先进计算,吴江区聚焦工业互联网、算力经济,吴中区聚焦工业软件、“机器人+人工智能”,高新区聚焦云计算、通用智能,姑苏区聚焦数字文旅、数字内容,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聚焦智能制造、智慧物流、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重点领域,加快打造各具特色的数据产业集群,推动构建集聚度高、协同性强、辐射面广的产业全链条发展格局。到2027年,全市数据相关产业规模力争达2000亿元,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

17.提升产业载体服务能力。加大数据产业配套建设,支持发展数据产业孵化器、数据标注平台等公共服务载体,提升苏州大数据开发者创新中心等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质效。加快布局建设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产业园,集聚一批数据产业上下游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生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数据产业园区,鼓励在产业集聚、技术攻关、行业应用、人才培养、制度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到2027年,建成不少于10个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18.高标准打造苏州国际数据港。围绕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加快推动苏州国际数据港建设,支持打造国际数据交易专区、数据跨境服务中心等载体,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数据跨境服务。发挥“苏数通”数据跨境公共服务平台、“服贸通”跨境数据专线等优势,发展“来数加工”业务,探索建设离岸数据中心和“国际数据加工区”。依托苏州国际数据港数据跨境流动先行先试优势,辐射带动中德数据跨境流动等实践创新。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中新数字贸易集聚区建设,提升开放协同示范效应。

(七)加大多元经营主体培育

19.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聚焦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产业链关键环节,扶持发展一批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上市企业等数字经济新势力企业。创新构建“6+1”数据企业培育矩阵,大力引育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以及综合型数据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开展数据企业认定及评价。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基础大模型企业、央国企数据公司或数据研究院等综合型数据企业在苏成果转化。到2027年,引育数据产业经营主体达1000家。

20.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聚焦数据经纪、数据咨询、合规认证、安全审计、质量评价、资产评估、风险评估、教育培训等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推动提升专业化支撑服务水平,促进数据产业健康发展。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数据和人工智能运用能力,为公司并购、股权投资、企业研发等提供知识产权数据交易与数据服务。支持数据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积极发挥作用,推动交流互鉴,助力行业发展。

(八)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

21.融入长三角数字生态。积极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探索长三角区域城市共建数据产业联动发展机制。深入推进与上海、南京、杭州、温州等城市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合作。加强与上海数据交易所等长三角地区数据交易机构深度联动,积极探索数据交易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数据要素跨区域有序流动配置。发挥苏州市科技创新券服务(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载体作用,助力长三角科技资源互联、数据要素融通。持续深化“长三角征信链”平台推广应用,促进长三角地区信用数据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力争实现长三角地区地方征信机构全覆盖。

22.优化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成果,引导金融机构做优“数据金融”、投资信贷等助力企业发展,支持数据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等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升数据领域增值化服务效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一站式便捷服务。强化人才支撑,深入实施顶尖人才、领军人才计划,推动数据领域人才纳入全市重点产业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引进一批数据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团队,构建高水平、多层次人才梯队体系。

三、保障措施

建立完善数据产业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市县联动,合力推动产业发展。探索建立数据企业库、数据产业图谱,常态化开展数据产业监测分析。统筹各类投资基金资源,设立数据产业相关投资基金或引导基金。加大数据产业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鼓励各地各单位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创新实践,主动承接数据领域国家、省相关试点试验,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创新策源成果、特色应用场景和典型实践案例。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一)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1

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市数据局

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

优化安全合规流通体系

市数据局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3

持续完善标准规范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数据局

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二)夯实数据资源供给能力

4

加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管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5

构建企业数据资源体系

市数据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6

营造行业数据资源生态

市数据局

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苏州金融监管分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三)促进数据资源流通转化

7

深化数据要素流通交易

市数据局

市委网信办、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苏州金融监管分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8

提升数据交易机构能级

苏数科集团

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等单位

9

探索数据要素价值转化

市财政局

市数据局

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苏州金融监管分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四)深化数据要素开发利用

10

拓展数据要素应用场景

市数据局

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苏州金融监管分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11

推动数据赋能千行百业

市数据局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国资委、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12

培育数据要素特色品牌

市数据局

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苏州金融监管分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五)强化基础保障和技术创新

13

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数据局

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苏州通管办、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14

探索数据要素技术创新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数据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15

完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

市数据局

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苏州金融监管分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六)优化数据产业发展空间

16

统筹数据产业规划布局

市数据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17

提升产业载体服务能力

市数据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18

高标准打造苏州国际数据港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苏州金融监管分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七)加大多元经营主体培育

19

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

市数据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20

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

市数据局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八)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

21

融入长三角数字生态

市数据局

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苏州金融监管分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22

优化产业发展营商环境

市数据局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苏州金融监管分局、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保障措施

市数据局

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苏州金融监管分局、苏创投集团、苏数科集团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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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3-0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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